蘋果iPad在華商標糾紛繼續(xù)發(fā)酵

來源:搜狐IT 更新日期:2012-02-22 作者:佚名

    2月21日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蘋果與一家困境中的電子企業(yè)圍繞iPad在華商標愈演愈烈的糾紛繼續(xù)發(fā)酵。中國南方的一家法院判決一家大型零售商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

    唯冠科技(Proview)和順電(Sundan)的律師們表示,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判定,中國電子產(chǎn)品零售連鎖店順電的當(dāng)?shù)胤值旰吞O果銷售iPad的行為,侵犯了唯冠科技(深圳)的商標專用權(quán)。

    這一判決的效果很可能是有限的,因為它僅可能在一個城市制止一家零售商銷售iPad,而且順電可在15天內(nèi)對這一判決提起上訴。

    但是該判決有望提振唯冠與蘋果全面對抗的努力。在惠州提起訴訟的同時,唯冠在去年12月也將深圳的另一家大型iPad零售商告上法庭。那起案件仍在審理之中。

    唯冠的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惠州法院作出判決后,唯冠的法律團隊正計劃將更多經(jīng)銷商訴諸法庭。

    該判決是唯冠與蘋果不斷升級的糾紛的最新動向。上周,中國北方一個城市的工商部門官員以商標糾紛為由,禁止零售商銷售iPad。去年12月,深圳一家法院駁回了蘋果將iPad中國商標權(quán)轉(zhuǎn)移至其名下的請求。蘋果已對那項裁決提起上訴。

    上海一家法院定于明日開庭審理禁止在該市銷售iPad的請求。

    中國海關(guān)尚未理睬唯冠禁止iPad經(jīng)由中國港口進出口的企圖——此舉將對蘋果造成最大的潛在損害,因為這家美國公司在世界各地銷售的所有iPad都是在中國制造的。

    蘋果曾向唯冠臺灣(Proview Taiwan)收購了多個國家的iPad商標權(quán)。唯冠臺灣是集團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公司的另一家附屬公司,但后來曝光的情況顯示,iPad的中國商標權(quán)由唯冠科技(深圳)擁有。蘋果堅稱,當(dāng)年的收購交易包括中國大陸的商標權(quán),這一主張去年得到了香港一家法院的支持。

    專題鏈接:

    螞蟻和大象的較量——iPad商標爭奪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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