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理由》中的第八條提及“夏普的上代高端系列液晶電視G7系列的LCD-52G7已經停產。LCD-52GH1是夏普新出的型號,外觀與G7系列基本一致,但性能絕不可相提并論!四波長背光技術及Quick Shoot液晶驅動技術都沒有配備,而且52英寸的產品分辨率卻只有1366×768,配置實在太低了!雖然夏普并不一定有誤導大家的意思,但是慕G7大名而來卻不了解技術的消費者,看到這款與G7外觀相同的‘升級產品’,和‘低廉’的價格,會不會一不小心買錯電視呢?”
關于這個理由,我想說的是,不是后出的產品一定就會比先出的產品更高檔。況且,夏普并沒說過GH系列是G7系列的升級產品,而它的廣告一直都是主打GX系列和RX系列的。要知道,一個企業(yè)為了使自己的市場份額最大化,會運用很多策略,其中一個就是產品線策略。用更豐富的產品線來迎合更多元化的需求,覆蓋高、中、低市場。GH系列本來就定位比G7系列更低,配制有所降低是理所當然的事。GH系列主要面向有大屏幕需求,卻沒有1080P及高音質需求的用戶。如果您愿意花更多錢換來更好的視聽享受,完全可以選擇GX系列或RX系列。這兩個系列的具體參數(shù),在這里不一一贅述,大家有興趣自己上網(wǎng)搜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