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維彩電自焚了!燒毀了我的小家!》
作者:程先生
都說顧客是上帝,這句話作為上帝也無奈?!在這幾天我才真真正正體會到上帝的悲哀。
2005年9月20日晚,我們一家三口高高興興地從父母家中回到了我們自己的小窩,進屋后習慣的打開我們剛買不到三年的創(chuàng)維電視,誰知卻成了一場黑色災難的導火線。8點左右我正在小臥室陪我家寶寶玩積木,忽聽妻子一聲尖叫“電視著了!”,我急忙趕到客廳看到從我家電視內(電視左后方)噴出禮花般的火花,我馬上關掉了接線板的開關,切斷了電源,但電視內部仍在燃燒,我便撥打119報了火警。
最后,火雖然被英勇的消防隊員撲滅,但我的家也已經一片狼藉,衣已不能穿、房已不能住,就連我們結婚照也已面目全非,我們苦心經營的愛的小窩,霎那間變成了小煤窯。
為了維護我們的利益,當晚12時我們通過114查到了創(chuàng)維集團的客服電話,要求廠家賠償我由于電視起火所造成的損失。
9月21日原定11點到的創(chuàng)維客服人員在13點終于趕到現場,在我一再警告沒有消防專家的鑒定不許隨意翻動的情況下,仍不斷翻動電視殘骸,并以“把電視拉回鑒定,不然不給予解決”相威脅,強行拉走了已經燒毀的電視,這似乎也成了該集團耍賴的資本?
創(chuàng)維是全國知名的大集團,但是,看起來也是個打太極拳的高手,他們提出的由于電源、接線板、我本人操作不當等說法被我一一以無可爭議的事實推翻的情況下,終于做出了賠償方案:電視、步步高DVD、音響、電視柜以及刷房、洗衣等共計賠償我8000元人民幣。
天呀!這簡直連補償我實際燒毀的損失都不夠,更談不上刷墻、洗衣了,于是我拒絕了該賠償方案。在創(chuàng)維集團的要求下我們依據當初裝修費用測算了損失,并強調可以不要該集團一分錢只要能夠基本恢復到原來的程度就可以了,此測算只是一個參考的依據,但該集團不同意以上方法,堅持用錢來解決。
2005年9月23日,他們又派來了一個叫張恒軍的經理,該經理到現場拍了幾張照片后承諾9月26日前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終于等到了26日,等來了張經理所謂的滿意的答復:在用創(chuàng)維集團相關產品抵掉燒毀的電視、DVD、音響后再支付我1萬元作為補償,而這些錢對我來說剛剛夠刷墻和賠付鄰居的損失,而我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都保障不了。
如此的質量,如此的售后服務,如此大的公司,如此高超的太極技術,如此愚弄消費者的行為,讓我對創(chuàng)維集團徹徹底底失去了信任和耐心,也希望能通過我的情況提醒消費大眾們,選擇高信譽的公司的產品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