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鎮(zhèn)平縣標準化考點及考務考場指揮平臺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已由政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鎮(zhèn)平縣招生考試辦公室,項目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所需設備采購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HNYQ2012-03-11號
2.2采購單位:鎮(zhèn)平縣招生考試辦公室。
2.3采購內容:本項目存儲服務器、媒體轉發(fā)/SIP注冊服務器、電視墻服務器、顯示器、液晶電視機、電視墻柜、操作控制臺、機柜等設備。
2.4計劃工期:2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設備采購清單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本公告中規(guī)定的條件;
3.2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且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具有良好信譽;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具有本項目所采購貨物的合法經營權;
3.5 在南陽市范圍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提供相關的售后服務機構證明文件),具備相應的維護保養(yǎng)能力(包括擁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貨物的備件、專用設備和技術人員);
3.6 投標人應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貨物及服務,具有投標項目經營范圍的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供應商;
4.投標人應提交的資料: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權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被授權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以上皆為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一套。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鎮(zhèn)平縣城中山街143號(財政局西隔墻)購買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壹仟元(¥1000元),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同時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鎮(zhèn)平縣招生考試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 任先生 電 話:0377——65921309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逸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何先生 電 話:15236078017
日 期: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