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美洲市場“夏普”電視究竟“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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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狀告海信:前世今身的大斗法

更新日期:2017-06-16 作者:pjtime資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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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期

    最近,彩電圈最熱鬧的新聞莫過于夏普和海信的官司。這事關美洲市場“夏普”電視究竟“姓”什么,甚至是一竿子杵到2021年的馬拉松事件。對此,我們吃瓜群眾應該怎么看呢?

夏普狀告海信:前世今身的大斗法

    奇視點:夏普為何要起訴海信呢?

    蕭蕭:2015年,夏普經營艱難、虧損嚴重,決定出手一些“資產”,換些現錢。于是,海信 “解困”夏普北美市場,接手夏普墨西哥工廠,托管夏普北美品牌(2016年1月6日-2021年1月5日)銷售。這樣,北美夏普,本質就成了“海信”的夏普。這有點類似于當年聯想和IBM關于PC業(yè)務的交易。

    但是,2016年,夏普發(fā)生了一次巨變——臺系巨頭鴻海收購了夏普。而鴻海至少目前不缺錢,但是卻缺乏一個“自主品牌”。在鴻海收購夏普之前,依賴其上游產業(yè)和代工體系,鴻海已經“十余年”企圖建立自己的品牌帝國。想象一下,鴻海旗下富士康的利潤水平和其代工的蘋果的利潤水平,就知道為何鴻海對“自主品牌”情有獨鐘了。

    然而,鴻海拿到的夏普卻并不完整——歐洲和北美的品牌使用權都已經“賣了出去”。這對于夏普品牌價值而言是致命的問題。夏普終端上的最核心的產品是液晶電視。中國、北美、歐洲是全球三大電視市場。夏普居然只剩下中國市場還在自己手里。鴻海固然不能接受這個局面。

    因此,在歐洲,鴻海系通過收購歐洲 UMC 集團,成功拿回夏普在歐洲的品牌授權。同樣的策略無法在海信身上使用——海信體量太大,不是能輕易收購過來的。所以,鴻海和夏普選擇了所謂的協(xié)商解決。但是,海信剛剛接手夏普品牌十來個月,且干的有聲有色,為何“你想賣掉我就得出錢,你想收回就收回”呢?

    所以,協(xié)商只能不歡而算——而且,個人認為,夏普在自身資金面還比較緊張的背景下,也拿不出多好的價格——,夏普因此開啟一連串“黑”手段。據媒體報道,夏普先后停止向海信供屏(夏普自稱只是漲價而已,同期在屏幕供應上夏普還和三星出現了公開的矛盾)、在美國違背合同向海信渠道串貨、向海信單方面發(fā)函要求停止履行合同等等。

    但是,這些手段并不足以使得海信改變既有策略;蛘哒f小手段改變不了大局面。最終,夏普還是選擇了以一場官司來解決夏普和海信之間的問題。

    奇視點:按您的描述,整個過程中似乎是夏普想提前終止合同,或者是說撕毀合約。那么,夏普怎么能先對海信提起訴訟呢?

    蕭蕭: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復雜——全球沒有哪個國家有美國那么復雜的法律體系。一般而言,美國不同的州法律法規(guī)可能大不相同、一些重大事件聯邦政府還有上位法規(guī);同時,美國是案例法系,對于無先例事件有點是“怎么搞都可以”;案例法系下,立案的標準也很低,很容易讓一個事件進入漫長的司法程序。

    所以,在美國真心想找人麻煩,可以選擇的法律途徑總可以找到。這個洲不行去另一個洲;這個理由不行換一個。而且這種公司之間的訴訟,可能一開始就是沒有要分出個是非對錯。很多時候是“用這種形勢找麻煩”,借此向你施加壓力。夏普這次起訴海信,更多的是這種考慮。

    而且,從夏普這邊所述的“海信銷售低品質和低價格產品損害夏普信譽”,這種理由很是“欲加之罪”、“莫須有”,根本無法確定“可靠的標準”。尤其是在夏普中國市場自己還大打價格戰(zhàn)的背景下,更難以占據“輿論優(yōu)勢”。鴻海/富士康科技集團副總裁陳振國最近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過夏普“高貴不貴”,以及產品并非都用夏普屏等產品策略。這和“低品質、低價格”又如何區(qū)分呢?

    所以,問題并不在于夏普怎么起訴、怎么來告海信,而在于夏普的目的就是通過多重施壓,想盡快從海信手里拿回品牌使用權。

    奇視點:這件事情中夏普的利益很清楚——拿不回品牌權,北美業(yè)務難以展開。那么海信為何攥著夏普品牌不放呢?

    蕭蕭:實際上,我個人認為夏普和海信鬧到這個份上,已經是“比爛邏輯”。

    海信初得夏普品牌,是想以此為基礎在北美打拼一番,實現更好的國際化。這方面有聯想等企業(yè)成功的先例。但是,夏普這樣鬧騰之后,誰都知道海信無法長期指望夏普品牌做北美的國際化了。

    但是,海信未必愿意低成本的舍棄這個權利。因為,夏普的目標“拿回品牌”無疑就是奔著北美市場來的。這樣夏普和海信就是直接的競爭對手。而握住夏普的牌子,即便是不產生多少銷量和利潤,也算是握住了夏普的命門。

    或者說,對于海信的成長也許夏普品牌北美使用權可有可無,但是從競爭角度看,這確實是一個好牌。而且,即便海信愿意讓出夏普品牌,也需要夏普開出一個合理的價碼——當初海信以平等協(xié)商的價格拿下的,現在夏普要拿回去,也應當是平等協(xié)商確定價格。只不過,彩電行業(yè),夏普自身條件已經今非昔比,北美業(yè)務在海信運作下也已經今非昔比,這個品牌使用權的價值恐怕也應該漲了不少。當然,夏普不愿意付出太高的代價。這樣雙方輪番互動,各式招數都會上演。

    奇視點:這么看來,圍繞這個品牌使用權的爭奪,利益還是不小的。那么這個事情最終會如何收尾呢?

    蕭蕭:利益面前沒有“道德”。商業(yè)競爭是你死我活,不是做好人好事。這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爭端總要解決。而且夏普這邊要比海信著急的多。所以,從一開始這個事情就是夏普在不斷出招。海信基本是以不變應萬變。而法律訴訟這個事情,和以往夏普的招數比較,最大的變化就是會讓海信直接付出經濟成本。當然,夏普也得花錢。——在美國打官司就是花錢。

    但是,花錢打官司自身不能解決問題。為什么?因為這種大公司的官司一般不可能很快結案,一審二審上訴至少數年,甚至一二十年——夏普耗不起,海信也不愿意這么耗。

    最后的結局,這場官司只會是一個施壓手段。通過雙方輪番出牌、實力互探,最終找到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價值平衡”點,然后坐下來簽簽協(xié)議喝喝茶,然后還要一起做生意。

    或者說,夏普海信你來我往好不熱鬧,但是遠沒有到生死對磕的境地。雙方只不過是在進一步出招討價而已。就像菜市場大媽和小販為半斤八兩爭得鼻紅耳赤、似乎就要動手了,但是一旦交易達成,又會喜笑顏開。

    奇視點:您不把這個事情看成一個“大事件”了!

    蕭蕭:當然,這不過是彩電行業(yè)的一個小插曲,不能改變任何大的格局和趨勢。最后品牌的較量還是要從產業(yè)鏈、創(chuàng)新能力、文化價值等角度比拼勝負。這個事情對夏普和海信都構不成“致命”或者“決定性”的影響。消費者也大可不必為此勞心費神,最多也就做做吃瓜群眾看看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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