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總論
同聲傳譯室是設(shè)計為不同場合提供語音信息的服務(wù),應具有優(yōu)良的隔音及吸音功能。使用的材料應該無味、防靜電、抗燃、或防火,并且不會傷害到眼睛、皮膚及呼吸系統(tǒng)。他們不能吸收或貯存灰塵。(不可使用地毯)應選用適合緊張工作環(huán)境的色彩。所有物體,包括設(shè)備的表面,都應涂有一層無光漆。(僅僅在桌上加頂蓋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
當選擇會議大廳來安裝同聲傳譯室及其設(shè)備時,一個基本因素是要保證有充裕的空間以便于恰當?shù)匕仓。使用者應當同時向翻譯員和設(shè)備供應商、或是工程師咨詢有關(guān)問題。
5.2. 會議廳的適宜性
① 會議廳應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容納與會者、傳譯室及電氣設(shè)備,并且應遠離噪聲聲源(例如:外面的交通、建筑內(nèi)嘈雜的走廊、電梯及廚房)
② 會議廳應當保證令人滿意的聲學效果,可以使演講聽覺清晰,而且特別是要保證較短的混響時間。
③ 會議廳應該有適當?shù)呐瘹夂屯L(空調(diào)),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1%。
5.3. 會議廳址選擇
會議廳應有足夠的空間放置同傳室。講壇、與會者、黑板、及投影屏幕都應同時在翻譯員的視線范圍內(nèi)(請參照ISO2603)。為了保證翻譯員能有充足的視線,傳譯室應當比地板提高至少30公分。如果需要的話,可使用一塊穩(wěn)固的、鋪有地毯的、可適當吸收聲音的平臺,該平臺應該是安全的并且不能發(fā)出嘈雜的聲音。
不可有任何阻擋視線的物體,諸如柱子、橫梁等。
在會議桌、代表席和傳譯室之間應有一個至少2米寬的空間以防止與會者被同傳室里發(fā)出的聲音干擾。
應避免有經(jīng)過同傳室通往走廊的通道,如果可能的話可為同傳室開辟專用通道。
5.4. 同傳室尺寸
每個同傳室應可容納要求數(shù)量的翻譯員能舒適地并坐,同時又可允許他們能夠自由地進出同傳室而不會互相干擾,還要保證足夠的通風及溫度控制。同傳室的尺寸是在通常情況下根據(jù)翻譯員的健康和職業(yè)要求來制定的,一個標準的同傳室的內(nèi)部尺寸不應小于以下數(shù)值:
① 寬度:
- 兩個以下的翻譯員:1.60m
- 兩個或三個翻譯員:2.40m
- 三個或四個翻譯員:3.20m
② 深度:1.60m
③ 高度:2.00m
注意: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如果空間限制不能應用標準尺寸,那么兩個以下的翻譯員使用的同傳室尺寸為:1.50×1.50×1.90m
5.5. 門
門的選用對保證良好隔音效果很重要:同傳室的門應該是一個朝外開的帶絞鏈的門,它可直接通到平臺或房間里,門在開關(guān)時不應有噪聲,并且不能上鎖。
注意:推拉門及門簾不可接受。
5.6. 線纜通道
如果需要在同傳室的前面或側(cè)面敷設(shè)線纜時,請使用與設(shè)備兼容的最小尺寸的線纜,通道應當是暢通無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