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fā)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規(guī)定。
細則一出臺,引起社會各界熱議。刺激消費是否不應有戶籍限制?最高400元的補貼上限是否偏低?是否存在商家先提價后申領補貼的政策“漏洞”?就這三個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政府部門、專家、業(yè)內人士以及消費者。
《實施辦法》規(guī)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展開試點。凡在試點省、市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家電補貼。
上海第一財經頻道主持人、經濟學博士馬紅漫認為,“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有助于產業(yè)結構升級,促進節(jié)能減排和循環(huán)經濟的發(fā)展。但在此次以舊換新活動中,只有具備試點城市戶籍的居民才可以享受政策優(yōu)惠。而試點地區(qū)主要是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這意味著大批以舊換新的暫住者或將無緣受到這一政策惠顧。
“事實上,流動人口中有許多也是在本地就業(yè)、本地消費的,對當地經濟發(fā)展和財政收入也有貢獻,所以應該擁有享受補貼的同等權利。”商務部貿易研究院消費經濟部副主任趙萍指出。
商務部商貿服務司司長邸建凱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以舊換新”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共同承擔,之所以要求享受“以舊換新”補貼的消費者是本地戶口,是因為在當前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地方財力有限,目前還無法實現普惠制。但隨著試點地區(qū)經驗的總結和推廣,今后該政策有望在全國推廣。
《實施辦法》明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家電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這意味著,消費者在選購新機時,單次能使用的“以舊換新”憑證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不能超過各自對應產品的補貼上限;二是不能超過購買新品價格的10%。因此,有部分消費者認為補貼標準偏低。
在北京市海淀區(qū)花園橋的一家國美門店,記者碰到前來咨詢“以舊換新”的消費者龔先生:“現在看來,購買4000元以上的家電產品,就不可能享受到10%的補貼,還不如參加商場里的直降、打折、滿贈等活動,感覺力度要大很多。”
對此,國美副總裁何陽青持樂觀態(tài)度:“目前的政策設計對很多消費者還是有吸引力的,能起到加速家電產品升級換代的作用。以電視為例,現在許多家庭使用的還是普通顯像管電視,本身就有更新換代的需求,出臺這個政策后,換購新款的高清、液晶電視就可以領取財政補貼,并且廠家和商家的促銷措施還會同時進行,這兩者并不矛盾。”
目前,北京、天津等地的一些國美、蘇寧門店已經開始著手“以舊換新”。趙萍指出,國家出臺的細則里沒有明確到底對舊家電產品依據什么標準進行估值,而舊家電在回收過程中的定價將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以舊換新”的感興趣程度,所以,必須盡快出臺一個科學、統一、客觀的舊家電評估標準。
《實施辦法》明確規(guī)定,由試點省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建立中標家電回收、銷售企業(yè)經營行為的監(jiān)督制度。
但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各種違規(guī)行為可謂無孔不入,監(jiān)管難度加大。例如,許多消費者最關心的是如何防止商家隱形提價后再騙取補貼。
山東省青島市的消費者仇小姐認為,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四類家電產品都是價格變化頻繁的商品,在國家有關補貼政策出臺之前,商家也經常會在節(jié)假日或換季期間進行打折促銷。如果商家打著“以舊換新”補貼的幌子,取消原有優(yōu)惠或暗自提高家電商品原價,那么廣大消費者很有可能就享受不到真正的實惠。
邸建凱表示,首先,商務、價格、工商等部門會加強對家電賣場的價格監(jiān)管,其次,目前城市家電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信息完全公開。對商家來說,搞兩套價格體系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操作成本太大。而且同行之間互相會有一個監(jiān)督,消費者也可以進行舉報。此外,試點地區(qū)還會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出臺對家電回收的最低限價,防止回收企業(yè)任意壓價。
“應該不存在商家抬高標價再申領補貼的情況!壁w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因為家電銷售市場是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商品定價不是廠家說了算,也不是商家說了算,而是市場說了算。如果銷售企業(yè)提高產品售價,不會得到消費者的認可,也會失去市場份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