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電壞了,請來廠家售后服務,換個材料8元錢,上門費竟要70元。兩者相差近9倍!這是否合理?”昨日,市民李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對這種收費想不通,認為不合理。
李女士家的某品牌彩電,已不在保修期內(nèi)。
上周二,電視出了毛病,在小區(qū)附近找了個維修店鋪,老板告訴她,沒有匹配零件,她找到了長虹彩電的售后服務部門。
售后服務人員給李女士家的彩電換了個中軸,材料費是8元,但最后收了78元,“8元是材料費,另付了70元的上門費!崩钆空f,維修前,工作人員告訴她,彩電因過了保修期,需另收70元費用。
記者采訪了該品牌彩電總部的相關(guān)負責人,對方說,由于彩電已經(jīng)超過了保修期,是應該收費用的,安徽地區(qū)的核定價格一般為:25英寸20元,29英寸70元。該品牌彩電合肥售后服務人員告訴記者,收取的70元不是上門費,而是維修檢查費,在維修前要對彩電進行通體檢查,技術(shù)含量比較高,所以保修期之外的會收取費用。
合肥市物價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維修檢查費是市場價,一般以市場為尺度,在維修前如果用戶不能接受,可以有其他選擇。